大事记
10月26日下午,中共山东心康集团支部委员会在中康楼二楼会议室开展了全体党员参加的10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刘萌主持。
活动上,工作人员解读了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内容:
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章先规定党员义务再规定党员权利,直接体现了义务在先的价值取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继承和坚持2004年条例仍然适用的基础上,修订后的条例以完善为着力点,对党员权利具体有哪些、怎样行使权利、如何保障党员权利的行使等进行了规定,明确党员享有13项权利。
此次条例修订后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第 二章的章名从“党员权利”修改为“党员权利的行使”,多出的三个字,强调的是党员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主动行使权利。
与会同志观看了灯塔大课堂《中华优 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通讯员:毕研顺